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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抚养权变更需要什么条件?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离婚抚养权变更需要什么条件等相关知识,并提供专业律师免费法律解答。

    变更孩子抚养权要什么条件

    网友提问:

    我与前夫离婚,当时他答应孩子抚养权归他,孩子在上小学初中期间和我在一起生活。他长期在外打工无法照顾孩子。现在他的父母强行把孩子从我身边带走,我去他家要孩子,他们见我就破口大骂,把孩子藏起来说孩子是他们的,以后与我没关系了。我听街坊邻居说,孩子经常晚上哭闹不睡觉要妈妈。。。。。。孩子没有父母的关爱,身心受到巨大的伤害,我现在也联系不上前夫,怎样才能把孩子带到我的身边还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孩子现在还不到7周岁}

    律师回答:

    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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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要哪些条件?

    李女士:我与前夫于2004年协议离婚,协议约定5岁的儿子由前夫抚养,抚养费也由前夫承担,我每个星期可探视一天。2007年,前夫再婚,并于2008年又生育一个儿子。我担心前夫的情况会影响孩子成长,现在我开有一家公司,收入也不错,并且买了房,也没再婚,想把孩子要回来抚养。请问把孩子要回需要哪些条件?

    王英杰:李女士所提到的问题其实是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变更问题。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形,李女士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工人受伤,该找谁索赔?

    梁先生:2009年6月初,我被一个建筑工程的包工头李某召集到工地做木工。7月10日我在3楼搭建施工架时,不小心跌落地上,当即昏迷,后被送进医院抢救,并住院60天。经法医鉴定,我的伤残等级为6级。出院后我找李某索赔,但李某却称该工程是他帮某建筑公司做的,他只是该工程的木工负责人而已,让我找建筑公司索赔。经查,李某没有建设施工许可证。请问我该找谁索赔?

    王英杰: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雇员人身伤害赔偿纠纷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2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中,建筑公司作为发包方,理应知晓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却仍将工程发包给没有建设施工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的李...>>全文

    私下变更孩子抚养权是否有效

    网友提问:

    协议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某种原因双方达成一致私下协议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当时是签字按手印的,想问一下这种手续有效吗?

    律师回答:

    可以的...>>全文

    非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夫妻双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谁?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笔者结合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将其归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全文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要怎么判?

    网友提问:

    离婚时可以把未满一岁的孩子的户口落到父亲的户口上,但孩子的抚养归母亲,这样的做法可以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回答:

    依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2岁以下的小孩由女方抚养为宜。这样做是合法的。但要说明理由。根据你的情况,应是户口迁出了。但不希望孩子的户口落在娘家。

    法律基本精神是根据以下几点判罚:

    一、由有抚养能力的一方抚养

    二、由首先提出离婚的对方抚养。――在提出离婚者有理的情况下。反之,则由另一方。

    三、提出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一定要举出自己有能力,决心抚养好孩子,并有实际保证行为。同时,举出对对方抚养的质疑,以及长远抚养,教育的质疑...>>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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