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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 年, 广州市越秀区消委会 (12315 中心)收到 47 宗有关求婚者对婚介机构的技诉,这是自2001 年该类技诉出现高峰期后 , 现又再次成为该区的投诉热点与难点。从调查所掌握的情况来看, 越秀区现时从事婚姻介绍 (国内) 服务的中介机构有 31 间, 它们都有营业资格 ,主要分布在环市中路、小北路、解放北路等主要路段 , 大部分设在商务大厦内。为有效地打击区内不良婚介的违法经营行为, 规范婚介行业的经营秩序, 越秀区消委会联合公安等执法部门分别于8月和9月进行了专项整治行动, 对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设在小北路台山大厦和解放中路中海酒店的3间婚介所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了大量用于刊登广告的虚假资料和证件。在这里, 我们想谈谈婚介技诉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一、从投诉反映的情况看 , 这些婚介机构的违法经营手段具有多样性 , 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 :  1 、被投诉的婚介所基本上都有营业执照, 以博取求婚者的信任 ;  2 、婚介机构在报刊杂志上刊登虚假征婚广告,同一个工作人员以不同的名字、身份、经历出现, 所留电话都是婚介所的联系电话;  3 、婚介所通过广告 , 引诱征婚者前来见面 , 在收取见面费或入会费后 , 以种种理由对征婚者不予理睬;  4 、随意性收费 , 见面费以每次 10 元一 50 元不等、入会费由 200元一600 元不等 :  5 、婚介所内的工作人员, 主要以女性为主, 少则 6-7人, 多则32人, 她们不仅是工作人员, 同时也是“征婚者”, 具有双重身份,每次与征婚者见面收费后她们都得到提成。  二、造成以上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 、有关部门监管和约束力度不够。一直以来 , 民政部门只负责登记和发证 , 却疏于管理和规范 , 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制度也没有很 好地落实和执行 , 使部分婚介所有恃无恐 , 这是造成现时婚介行业混乱和无序的重要原因 :  2 、某些新闻报刊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核 , 让一些不良婚介的虚假 征婚广告登载 , 使不少求婚者被这些虚假的征婚广告所迷惑 , 以至钱 财被骗 , 这是目前某些不良婚介欺骗求婚者的主要渠道之一 :  3 、婚姻中介的收费没有一个法定的具体标准 , 是造成随意和乱收费的最主要原因 :  4 、缺乏有效、具体的法规进行监督和约束 :  5 、部分求婚人士由于求偶心切,盲目轻信新闻报刊的征婚广告,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警惕性不高, 也是导致不良婚介违法行为得逞的主观原因。  三、在立案调查时 , 有种种客观原因 , 往往使执法工作陷入束手无策的境地 :  1 、对违法事实取证困难。  (1) 目前大多数违法经营的婚介所都是利用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发布虚假信息, 当工商执法人员前往有关媒体调查取证时,得不 到这些报刊、杂志社的有效配合 , 人为造成取证困难;  (2) 由于婚姻介绍所在提供了中介服务后, 不可能保证每次求婚双方都能成功, 不法分子利用这一行业的特殊性, 钻法律空隙, 对 征婚者反复介绍不同的人员, 但每次都是以对方不满意为借口告终, 骗取征婚者的见面费、会费等, 而执法人员对该类执法行为难以取得 有效的证据。  2 、不法分子采取逃匿的方式拒绝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工商所查处婚介所时, 在某婚介经营场所发现了被涂改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还有空白的离婚证、房产证、行车证、身份证、户口薄等虚假材料, 违法事实证据确凿, 但该婚介所负责人在事情败露后,为逃避调查采取逃匿的方式, 使工商执法人员无 法进一步展开调查工作。  3 、法律适用存在“灰色地带”婚介所在进行求婚者资料登记时, 由于利益的驱动, 对求婚者提供的证明文件没有经过认真审核的程序 , 甚至有的求婚者并未办理离婚手续就 到婚介所办理了征婚 , 这些程序上的漏洞 , 造成了许多征婚者资料不实 , 但这种行为充其量只是违反某些规章制度 , 执法部门若要立案查 处 , 则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 处于法律适用的“灰色地带”。  四、建议和对策  1 、有关政府和立法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 , 完善和规范婚介服务行业;  2 、民政部门应加强管理 , 制定相关的制度和实施措施 , 如工作人员守则等 :  3 、物价部门应制定该行业的统一明细收费标准 , 对乱收费现象加以查处 :  4 、新闻报刊应严格审核发布征婚广告的有关资料和证明文件,加强自律, 杜绝虚假的征婚广告 :  5 、属地工商所要加强日常巡查, 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做到防患于未然 :  6 、消委会应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 对违法婚介所予以曝光 , 提高消费者的警惕性 :  7 、求婚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 不要盲目轻信征婚广告 , 对婚介所的不规范行为应积极投诉、举报。